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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

时间:2022-05-31 18:1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6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篇1

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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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真情化解矛盾 凝心聚力共建和谐

  --**州**县**彝族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村党总支常务书记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胡-光-明

  **州**县**彝族乡**村地处**乡东边,距**乡政府所在地17公里,到乡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县42公里。全村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辖热水塘、哈铁等11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318户,有乡村人口1030人,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20元,森林覆盖率达83%,是一个以发展泡核桃产业为主的林业山区民族村。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促进了农业建设的持续发展,农村面貌日新月异、欣欣向荣。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受到市场经济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和文化思潮变革等诸多因素影响,各种新型矛盾错综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着力化解农村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村级组织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村党总支、村委会在农村基层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和相邻之间纠纷的解决,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排查化解,并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办法。

  一、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2011-2012年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跃龙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在**村境内实施,以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为主的大批矛盾,致使我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量及难度不断增大,矛盾纠纷有上升趋势。

  两年中,共发生矛盾纠纷173件,其中:林地和土地权属纠纷80件,占%,农户分家纠纷35件占%,婚姻矛盾5件,占%,赔偿矛盾32件,占%,水源纠纷21件,占%。

  究其特点有六个方面:

  一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广泛、复杂,往往是国家、集体、个体和多种经济组织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在盲目的荒地开发中,有的是“有地无证”,有的是“有证无地”,有的是“一地多证”,这就为村民、集体和开发者之间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是矛盾纠纷的季节性。受自然规律的影响,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水事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浇水用电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

  三是矛盾纠纷的涉法性。随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民调组织及辖区行政部门不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

  四是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农村矛盾纠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易于引起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人的共鸣,进而形成群体行为。这些矛盾纠纷若处理不当,解决不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是矛盾纠纷的对抗性。受利益驱动影响,由于水资源的不均性、有限性、紧缺性,极易形成农田灌溉水事纠纷,甚至引发打斗。因借婚姻索取财物、争夺遗产、分家拆产、逃避债务而激化的矛盾时有发生。

  六是纠纷调处具有复杂性。就土地纠纷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土地弃耕撂荒为由收回或转包农户的承包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土地经营权证”为根据受法律保护。但《土地管理法》又明文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在这里,法律和法律、法律和政策之间出现明显不相吻合,使得基层干部和政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无所适从,左右为难。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小康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适应、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矛盾也随之凸显。

  现阶段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东西部的差距、城乡差距、各阶层的差距明显拉大,虽然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改变了均贫。但是,由于并没有达到均富,导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不均而导致心理失衡,由心理失衡而导致行为失控。个别地方因仇官仇富心理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给我们提出了深刻的启示和警示。

  第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社会纠纷的剧增。随着原有的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个人之间、群体之间、家庭之间、社区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利益差距与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且纠纷的性质越来越复杂。同时,多元化利益带来的冲突加上因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产生了许多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纠纷,如土地承包权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

  第三,市场机制不成熟,新旧体制产生巨大摩擦,社会控制系统不够完善并明显脱节,原有的管理体系力不从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经济固有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受利益驱动,引发的各种纠纷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在增长。

  第四,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型共同体正在生成。以价值、观念共同为特征的传统社会正在向利益共同的经济共同体转变。农民为参与市场的需要自愿组织的各种生产、销售、技术性协会正在生长、发育,这是经济共同体在乡村社会发育的征兆。另一方面,农民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城市流动。与此同时这些农民又未被城市接纳,造成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权利一旦受损害,往往诉诸暴力或其他类型的自力救济。

  因此,基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在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类犯罪案件、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信访数量同样快速增长。当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将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烈度与强度不断地增强,引发更大范围、更加激烈的冲突。为此,尽快建立一种便捷、节约、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紧迫而必要的。

  三、巧妙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

  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
否则相反。农村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全社会抓起、从平时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违法乱纪的事件和最终需要解除人身关系的以外,均应耐心细致地调解,千方百计定纷止争。

  第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按照“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实行“一天一排查”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调解委和各村民小组长按照分管的片区每天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收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行“一案一办结”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类,逐件按诱因、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登记建档,并逐一进行调解,调解后及时将调解情况报告乡综治办。对比较复杂或有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案,村“两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提出化解措施,明确包案责任人,及时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明确村级调解组的调解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送达。三是实行“一月一例会”制度。村调解委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全村维稳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难题,并按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小组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小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培养一支过硬的调解队伍。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优秀调解员,通过发挥其作用,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础,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管好用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明确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实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月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农村实用法律和调解工作方法。同时,通过落实“以案定补”、每年评选优秀调解员等形式,充分调动村级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效整合基层调解人员。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制,对家族或家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由家族长者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民小组。对村民小组内产生的矛盾纠纷,由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的作用。通过分级调解,有效整合调解人员,壮大了基层调解员队伍。三是对调解员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以调解业务、调解方法、农村实用法律等为主要内容对村级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基层调解员全方位、多角度的得到培训。

  第三,推广一套有效的化解方法。我村认真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方法。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并在全乡范围内得以推广,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八种:一是注入真情调解。每位调解员在组织调解前,都要抱有一定将矛盾纠纷化解的信心和决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当做是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都要认识到若不将矛盾纠纷化解,会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升级为更大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规范程序调解。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调解,严明调解纪律,维持好调解现场秩序,对参与人有可能产生激动情绪的,安排专人稳控,防止双方矛盾升级,致使不欢而散。三是坚持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将矛盾纠纷案涉及法律和政策宣传在前,让当事人理解明白。调解员在提出纠纷问题解决方案时,要尽可能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四是法情结合调解。在依照法律完全不能化解矛盾的基础上,要组织当事人协商,提出若干解决问题的方案供当事人选择,直至矛盾纠纷化解为止。调解员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时,要发散思维,只要不违反道德、法律和不触及第三方利益,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案都可以提出。五是用活村规民约。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约束不了,以及农村常出现的一些纠纷事项明确写入村规民约,依法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来组织调解。六是用活关键人物。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要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若有一方当事人的亲人、朋友,或有利益制衡的人物,有利于矛盾化解的,要想方设法与其沟通,请其出面做思想工作,或出面参与调解。七是用活特定时段。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调解员要对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时机,再组织调解。对已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口头协议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书面协议。八是用活人性本质。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对当事人进行人性分析,了解矛盾双方需要什么,并顺着当事人的需求去做思想工作,直至双方当事人利益达成一致。

  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培养过硬队伍和推广八种矛盾纠纷化解方法的,我村连续两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没有一件矛盾纠纷案因化解不力而激化升级或发展成为刑事案件,一批长期积压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社会大局稳定形势明显好转。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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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篇2

瑞昌二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急,帮师生之所需,时时、处处、事事心系师生,为师生排忧解难。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各类问题、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

(一)排查和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和纠纷。

范围包括各种信访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重点是:(1)教育乱收费问题;
(2)学生管理、人事管理方面的纠纷问题;
(3)教学、后勤设施不到位引起学生及教职工的不满的问题;
(4)学校资金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5)“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人员向学生渗透、滋事,可能引发的不稳定事端等。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既要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也要对非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防止小矛盾、小纠纷因未能及时化解而演变成大矛盾、大问题。要通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学校稳定的一些苗头性问题,确保学校的稳定。

(二)排查和整治影响学校校园安全的薄弱环节。

要将学校实验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和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要完善物防、技防措施,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校园无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还要注意做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及校车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门禁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事。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决杜绝学校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要将之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健全机制,抓好落实,长期坚持。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不允许把本单位的问题和矛盾推向学校、推向社会,把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给学校。

全校教职工中存在问题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解决工作,由校工会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参与进行;
学生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中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工作,由校综治办牵头组织进行;
信访工作分别由党办、校办归口负责;
校园安全薄弱环节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由政教处处牵头组织,总务处、教务处参与进行。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到群众中去,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把问题找全、找准,把原因、背景和复杂程度搞清楚,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建档,逐案落实解决办法和时限,落实责任人,不留空白。同时,各单位、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

四、坚持原则,标本兼治,妥善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谨慎把握,妥善处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校内。

产生矛盾纠纷的因素较多,提出诉求的理由亦很多,在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重点督办,限期解决,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条件,可以逐步创造条件解决的,必须认真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对过高要求的,在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帮助解决实际存在的生活困难问题,促其息诉、息访。对排查出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组织熟悉法律、政策、有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集体分析“会诊”,提出处理意见和对策,形成有权威性的结论,确保每个疑难问题的处理都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根据“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抓好源头、过程和结案三个阶段的工作,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的作用。抓源头,一是对现有政策集中进行梳理,做好落实和完善配套工作,防止因配套措施和资金不到位,工作中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引发矛盾;
二是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依法行政行为;
三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诉求,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解决在初始阶段;
四是灵通信息,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制度,畅通和拓宽师生员工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抓过程,一是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二是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校情民意,摸清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维稳工作是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学校要自上如下提高工作的警觉性和责任心,依据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工作。

2015-8-30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篇3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
   2、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3、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五、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档案管理制度
   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成卷归档。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七、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篇4


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材料5篇 疫情矛盾纠纷排查

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材料5篇
篇一
疫情以来,xx市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摸排活动xx次,排查预防矛盾纠纷xx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xx件,取得良好成效,为企业复产复工和人民群众恢复正常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部署到位
及时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工作专班,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分层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法治宣传到位
动员和组织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加强对疫情、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当好疫情防控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同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广大调解员面向群众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三、矛盾纠纷排查到位
积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扎实开展排查工作,重点做好复工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员工等多元主体侵权纠纷、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纠纷的排查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最大限度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xx智慧调解运用到位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xx智慧调解系统等网络载体,第一时间受理和化解群众通过xx智慧调解系统提交的纠纷,增加了线上键对键调解,减少线下面对面调解,在提高调解工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的同时,减少了疫情传播的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调解组织通过xx智慧调解系统受理和化解矛盾纠纷xx件。


篇二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xx市多元化解中心有针对性地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的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参与疫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员熟、情况清、联系紧的优势,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工作,做到村(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不落死角、不留盲区。截至目前,全市参与疫情防控排查的调解员共计xx人,以发热人员和武汉及外省返昌人员为重点,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总体要求,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科学有效筛查处置,真正把党委、政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以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有调必调、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优势。截至x月x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x件,成功化解x件,其中排查与疫情有关的矛盾纠纷x件,成功化解x件。与疫情相关的纠纷具体为:涉及口罩涨价x件;红白喜事聚餐、聚会x件;返xx未隔离或隔离未满14天的xx件;未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xx件;酒店、民宿押金退还纠纷xx件;肉品蔬菜涨价纠纷xx件;小区消毒纠纷xx件。


三是强化调解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力度。要求全市的调解员,特别是一线的人民调解员要把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优势,主动深入群众,宣传中央、省、州、市的决策部署,把群众的疫情防范思想引导工作做细做透做实,坚定信心,共渡难关。同时畅通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周报告制度,对于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稳控,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化解在一线。


篇三
一、积极作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根据xx区司法局的要求,街道司法所在疫情期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投入到防控一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疫情期间,管控措施较严,一些居民不理解、不配合,有些人员不按规定戴口罩、有些人员不配合测体温、有些人员硬闯小区,这部分人与具有管理职能的物业保安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发生冲突,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讲解当前形势下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厉害关系,并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现场和电话沟通的形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勇挑重担,全面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疫情发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听从社区指挥调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将近期从疫情重灾区来xx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逐一排查登记。


三、多渠道普法,筑牢普法主阵地
积极配合街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除在辖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和悬挂横幅,还在社区法润民生群通过网络平台宣传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居家隔离、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知识,为依法防疫提供法律支持。


建立社区法律顾问进网格制度。结合网格化管理,聘请xx律师事务所,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律师,面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强化监管,聚焦特殊人群管理主战场
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难度大,特别在敏感时期,严控辖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严控其活动范围,了解他们的思想和身体情况,每日核查运动轨迹,日常动态。全力做好安置帮教人员和后续照管人员的管控工作。对必接必送人员,与公安、监狱和社区相互配合,做到无缝对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两类特殊人员的安全稳定。


篇四
xx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排查化解的范围包括: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管理、劳动争议、侵权、消费、旅游、医疗纠纷等涉疫情矛盾纠纷;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商业产生的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债务纠纷、劳资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要采取五项有力措施:

一是组织动员人民调解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期间和因疫情引起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纠纷隐患,做好预测预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立足抓早抓小抓快抓好,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坚持应调尽调,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疫情期间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运用网上人民调解系统、调解求助热线等开展调解咨询、线上调解等服务。


三是发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独特功能,立足基层实际,创新宣传方式,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部署、防控动态、防控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疫情,凝聚抗击疫情正能量,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下沉到村,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了xx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兼职人民调解员也充分发挥熟悉人头、了解社情民意、善于与群众打交道的优势,积极参与疫情排查、卡口值班、日常消毒、信息登记等工作,努力构建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五是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化解,组织镇、村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初信初访案件的排查化解。


篇五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期,xx乡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了矛盾不上交、纠纷早解决,为全乡疫情防控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网格化管理畅民情。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小网格、大能量的作用,全力助推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引导,掌握动态,及时更新各网格人口信息、民生救助、群众诉求、矛盾纠纷等4类信息台账。各网格员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隐患。建立一类一档、一案一策的工作台账并及时整理上报。对能现场解决的邻里不和睦,夫妻闹矛盾,妯娌有误解等小事,各网格长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同时,各网格员加大对微信群舆论动态监管力度,对群内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疑惑及时予以回应、解答。截至目前,共收集民生救助类诉求x条,矛盾纠纷x件,现场调解矛盾纠纷x件。


合力化化解促和谐。针对过去调解力量薄弱、手段单一等问题,xx乡整合资源,联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信息台账反馈的问题,将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分类汇总。经汇总,我乡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婚姻矛盾和草场纠纷。结合当前实际,我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办结制。一方面,整合乡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力量,按类开展矛盾纠纷日活动。谢谢工作人员,我们两口子的婚姻矛盾已经困扰我很久了,一直得不到解决。今天,在你们劝说和教育下,把我们的矛盾解决清楚了当事人xx说。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三老人员在群众中威望高,号召力强的优势,开展微调解活动,精准快速解决疑难杂症。针对一些群众需求急的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限期办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至目前,全乡共调解婚姻矛盾xx起,草场纠纷xx件。多元化调处显成效。为确保疫情防控、执行工作两不误,xx乡采取线上+线下模式通处理当事人纠纷,化解矛盾。为减少面对面调解时人员聚集风险,我乡因地制宜地开辟了线上法律咨询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向全乡广大群众提供涉法咨询、解答、指引、调解、事项办理等服务工作。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牧区群众居家闲来无聊,容易发生喝酒闹事、打架等矛盾隐患,我乡通过走村入户,微信、广播等媒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稳定的治安社会环境。同时,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帮助和引导群众利用网络视频系统等获得及时、有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期间,通过微信视频调解方式成功调处矛盾纠纷xx起。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篇5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
健全组织完善网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某某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抓住两个环节、突出三项创新、实现四种转变”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86起,已调处784起,调处成功率998%,实现四无目标(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信访积案、无民转刑案件),为维护全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抓住两个环节,全面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某某以纵横两条组织网络线建设为重点:一是构筑垂直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某某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文件,明确规定,由乡镇、村和安全文明责任片三级综治机构分别成立调解中心、调解站、调解组,乡镇调解中心由乡镇综治办主任兼任中心主任,以司法所、信访办、公安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所的负责人为副主任。
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村调解站站长,专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级安全文明责任片片长任调解组组长,负责本片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业务管理方面,全县建立了以民间纠纷调处率、群众满意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考核责任体系,每年与乡镇、村、片逐级签订责任书,由县调解中心实施百分考核。
去年以来,全县共设立12个调解中心、236个调解站、1000多个调解组。通过加强垂直线建设,乡镇、村、片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的工作联动性显著增强,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二是铺就延伸横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
针对过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左右协调不力,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某某狠抓了县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建设,建立了一条“左右衔接、配套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
在推行“点、线、面”立体工作法过程中,将乡镇、县直综治组织享有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表彰批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建议、领导任免建议权等项权力内容,部分分解量化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面,并由综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兼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的领导,实施“一岗双责”,从而改变了以往各

级调解中心指挥不动、协调不灵的现象,树立了乡镇调解中心在综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形成了以县直为龙头、乡镇调解中心为骨干、辖区单位密切配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
二、突出三项创新,全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作机制。
一是在信息预警制度上创新,建立完善信息收集、输送、处理为一体的畅通机制。
某某信息中心由某某同志任主任,综治办、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信息中心设在综治办,主要负责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及时预防和信息处理,督查督办等。
乡镇以乡镇调解中心为依托,设立乡镇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及一般性信息处理工作。
村设立信息员,主要为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组织收集报送影响基层稳定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隐患和苗头性信息。同时,对信息采取等级报告制度。
将信息按轻重缓急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中心,由有关信息中心作出处理。通过信息处理制度的创新,保证了矛盾纠纷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传到相关单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赢得了时间,争取了主动。
二是在领导责任制上创新,将领导抓排查调处工作的政治责任具体化。各级党委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规划和部署上都有所体现。
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之中,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奖惩挂起钩来,与单位的评先创优结合起来,强化了领导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三是在督查制度上创新,加大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某某专门建立了专项督察督办制度。
对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实行“汇总制”,即对每月初县信息中心通报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各级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不能按时结案的,要求上报调处进展情况。

如果在准许的延期内不能结案的,由县矛盾纠纷信息中心主任签发《督办单》或《督察通知书》进行催办。
同时,实行“全程跟踪制”,即由县信息中心组成专门力量进行跟踪督办,直至矛盾化解为止。
如在处理一起因合同承包纠纷上访案时,就由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中心组织协调县纪委、法院、工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走访调查,逐一答复上访人提出的问题,最终消除了上访人借上访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三、实现四个转变,大大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际效果。一是实现了被动调处向主动调处转变。
为了能够在早、小、苗头上发现问题,由被动接访调处到主动排查调处,某某对以往矛盾纠纷特点进行了全面分析,找出了农村矛盾纠纷多由山林、土地、水利、坟地和民间纠纷引发,发生时间多为春节、春耕和清明等时段;
城镇矛盾纠纷多发生在每一项工作初始阶段。
针对这些情况,某某在农村把春节、春耕、清明前后,在城镇把每项工作安排部署阶段作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阶段,进行早部署、早安排,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实现了上访调处向回访调处的转变。
为了巩固上访调处成果,某某制定了跟踪回访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有关当事人,对处置不合理、群众不满意的矛盾纠纷,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处理,防止反复或留下后遗症,巩固处结成果,力求做到“息事宁人”。
如某某村一村民,因对村干部有意见,曾几次煽动群众到县里上访。在回访过程中,当了解到他老年丧子、儿媳改嫁、近年来生活十分困难时,便建议村里减免了他的“三提五统”。
该村民十分感激,不但打消了自己再次上访的念头,还积极主动的配合政府做其他上访群众的工作。
三是实现了无序调处向有序调处转变。
对各种矛盾纠纷按性质决定牵头单位,同时还推行“首问知情制”,规定不论哪个部门、单位,凡第一时间接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都有责任上报县信息中心,同时落实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篇6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第 1 页 共 3 页

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

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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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 “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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