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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见合同陷阱(14篇)(全文)

时间:2023-06-27 20:42: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常见合同陷阱(14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常见合同陷阱(14篇)(全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一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您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上坑新村四巷6号一楼门面房出租给乙方,该门面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甲乙双方应遵守以下协议:

一、租房每月租金为 元整,在 年 月 日起每月租金 ,乙方应付甲方二个月押金和一个月租金才能入住。在租房期间到每月 号前交租金和水电及杂费给甲方。

二、经过双方同意决定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合同未到期,如中途退房,押金不退给乙方,而且乙方一要付清所有水电及杂费,任何情况下收据一经开出,中途一律不退房租。

三、乙方必须按照公安局派出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证和有关一切经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在租房内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有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遵纪守法,搞好卫生,不向户外、厕所抛杂物,不得在门口存放厨房、厕所清出来的发臭物品,保护房内外的水电、门窗、洁具、扶梯、管道设施,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不得在墙上贴字画,以免损坏墙壁,房内的灯管、灯泡、水龙头、厕所堵塞、门锁无论是人为还是自然损坏的,均由乙方支付零件费,甲方协助更换。

五、乙方要爱护甲方的一切建筑和水电设备,如有损坏,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门面和房内原有的结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原租房转让给别人,如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过甲方同意转让的新乙方要到甲方登记重新办理手续。

七、甲方租房按月计算,超过一日按一月算。租房期满后,乙方应付清租金,水电和杂费,并要清理干净搞好房屋卫生,如未搞好扣30元,将房屋原装锁匙及感应器还给甲方,若丢失一个或一打扣20元,由甲方验收房屋没有任何问题后,押金退还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续租。

八、乙方未及时交纳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发每天租金的5%加收滞纳金,交纳房租按租房日期为准,超过三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超过五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作乙方违约处理,押金不得退还给乙方,所开出的.单据将自动作废,并有权留置乙方位于该房所有物品。

九、期满后凭押金单退房,若有遗失,押金不退,如要退房,请在交房租之前提前15天通知,否则扣除15天房租。

十、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慢情形,结全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十一、乙方在租房期间贵重物品处行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盗一切与甲方无关,必须注意用电及煤气安全,如发现漏电或煤气泄漏应立刻找专业人员处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提高安全意识,甲乙双方要遵守以上协议,望各自双方不能违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住址:

住址: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三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一案,欲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听取了甲方的相关陈述并全面告知甲方相关诉讼权利和诉讼风险,已提示、解答了甲方相关咨询,完成了部分服务内容。甲方在充分了解乙方业务能力、服务现状及附件之基础上,有意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与纠纷一案。

第二条乙方权限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代理权限:

对案件进行整体策划,就案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设计救济方案;代书案件中需要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代为起诉、调查取证、出庭、发表代理意见;代甲方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参与调解、和解。

3、乙方律师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勤勉、尽责的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权限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乙方的"代理方案和法律建议可供甲方参考,但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因自身决策或判断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相关费用。

3、乙方可以以任何广泛合法的方式促成代理目的之实现,本合同签订后,无论何时何因致甲方委托目标实现,均视为乙方工作结果,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相关费用。另付乙方为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第四条律师费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律师代理费万元;若甲方诉请款项全部或部分通过判决、调解或和解等任何方式得以支持的,甲方应按照其获得支持的诉请金额(或通过调解、和解所确认的款项金额)的%的比例,于判决生效之日或调解、和解协议达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解除条件依附件处理。

第六条保密

1、乙方对于书面向甲方索取的有关文件所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之责。(根据代理事项,需要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相关组织披露的除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包括代理费用在内的本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及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户名: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账号:

开户行:北京银行工体北路支行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五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i/t信息系统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xxxxxxxxx。

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即xxxxxxxxx。

二、服务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每天会对甲方服务器软件和网络进行远程维护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优化、数据库备份、核心文件备份、网络性能优化、网络安全控制、防火墙、邮件系统管理等等。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维护。

3.乙方可以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采购的建议,但所发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软件故障应由乙方解决,而不另外收取费用。

4.乙方还可以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自主购买软件的使用和维护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规划

1.操作系统的安全修补

2.应用软件的安全修补

3.病毒防治软件的安装和定期自动检测、自动升级策略的设置

4.用户权限设置,密码统一保管

5.数据、邮件定期备份

6.系统安全漏洞分析及解决方案

7.企业网站、邮件系统安全检测

日常维护

1.软硬件维护,包括电脑、服务器、网络交换器、路由器

2.系统优化,包括windowsxx/xp等。

3.网络系统优化,包括性能优化、易操作易管理优化

4.员工在使用电脑及相关设备时所遇到问题解答

其它

1.乙方可以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采购的建议,包括提供采购设备的品牌及采购的方式。

2.乙方可以辅导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电脑操作维护和问题的解决。

五、合同执行

1.本合同最短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实际有效期限应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甲乙双方合同执行时间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当日进行算起。

2.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月xxxxxxxxx日准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xxxxxxxxx元整;甲方也可以以持续月份方式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xxxxxxxxx元整;甲方也可以年度方式xxxxxxxxx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xxxxxxxxx元整。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xxxxxxxxx仲裁委员会解决。

5.其它备注xxxxxxxxx。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合同有效期: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

甲方(盖章):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_________

2、数量及交货时间

2.1交货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交货日期指煤船在装港离岸之日。

2.3合同数量:_________吨(万吨)。

2.4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3、质量标准

3.1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3.2质量任一项目指数处于

4、装运港及到达港

装运港: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

5、收货人、交货地及方式

5.1收货人:_________

5.2交货地点:_________

5.3按照到岸(离岸)方式交接。

6、验收、数量、质量的确定

6.1煤炭在装港离岸计量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现场,对港、航方计量交接工作的合法性实施监督。煤炭在到达港的计量验收由收货人在交接地点检测船舶水尺计算实载重量。

6.1.1当验收实载数量与船舶货物交接清单实载量(即港口公估员与船方交接之数量)之差额处于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2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双方均有权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请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水尺并计算实载量,商检结果的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3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2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煤炭检测中心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

6.2.1质检单位按照

6.2.2质检单位按照

6.2.3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质检报告出后24小时内提出,若双方协商一致,取留存样复检或送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复检与原检发热量偏差小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小于0.1个百分点,则以原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发热量偏差大于或等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大于或等于0.1个百分点,则以复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价格

7.1结算价格(一票含税)=离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海运合同价等

7.2离岸基本价:质量符合

7.3质量调整价=水分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硫分调整价+灰分调整价

7.3.1水分调整价,以10%为计价基点,每超一个百分点扣除结算价款的1%(即结算吨重的1%)。

7.3.2发热量调整价:以低位发热量(qnet,ar)=22.998mj/kg为计价基点,计算加、减价。

(1)加价:当22.998mj/kg≤qnet,ar≤24.253mj/kg,每上升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加价_________元/吨,qnet,ar高于24.253mj/kg的部分不加价。

(2)减价:当22.162mj/kg≤qnet,ar<22.998mj/kg时,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qnet,ar低于22.162mj/kg的部分,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

7.3.3挥发分价格调整:挥发分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3.4全硫分价格调整: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4海运运价:按照甲方与承运的航运公司协商确定的海运运价,作为结算价格的构成部分。

7.5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7.6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8、运输及费用承担

8.1海运承运单位由甲方指定。甲乙双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甲方负责煤船的运输调度,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煤炭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炭装运船的靠泊和受载事宜。

8.2装船货物交接清单的交货单位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

8.3港建费由乙方承担;海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在结算时给付乙方。

8.4经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加方承担。

8.5煤炭质量检验费由甲、乙双方均摊。

9、拒收程序

9.1煤船靠泊后,乙方、收货人和质检机构共同到场,由质检机构抽样,现场制样后分三份,质检机构两份(其中一份备查),收货人一份。

9.2由质检机构快速化验,结果作为是否收货的依据。

9.3煤炭接卸过程中,发现煤炭质量有异,收货人亦可要求采取

9.4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留存样的复检,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复检结果的败方承担。

9.5抽检结果任一项参数处于

10、风险及投保

煤船到达交货底前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按照吨煤离岸基价投保,办理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负担保险费,并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理赔工作。甲方在

11、履约权利与责任

11.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完成

1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并制作书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书面指定自己的代理人,经另一方书面确认后,代理其行使合同权利和完成合同项下义务,但不能免除合同项下责任。

12、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以每一船煤为一个批次进行结算。

12.2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凭收货人开具的重量、质量验收凭证,船舶货物交接清单,质检机构检验单向甲方结算。

12.3乙方须按结算价格(到岸一票含税)开具全额税控机版百万元以上增值税发票。

12.4自办理完结算票据之日起,甲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但若乙方不按期付清海运费,则甲方顺延付款期。

12.5乙方若委托第三方结算货款的权利,委托书须经公证后生效。

12.6甲方将货款汇往本合同(或经授权代理人)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指定账户。

1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3.1甲乙双方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45天通知对方,并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达成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3.2甲乙双方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时间答复。超过规定(约定)期限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许。

13.3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4、不可抗力

14.1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内发生战争、封锁、骚乱、保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甲乙双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14.2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详情,尽力减少损失,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14.3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5、违约责任及索赔

15.1乙方的违约责任:

15.1.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1.2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5.1.3乙方所发煤炭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装车亏吨,按有关规定处理。

15.1.4因乙方煤炭机械杂质造成甲方设备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2甲方的违约责任:

15.2.1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2.2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销弓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5.2.3甲方不按期交付煤款和运费,发生中止供货,视为中途退货,与上述一款同等处理。

16、争议解决

16.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6.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6.3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7、通知

传递有关备货、船期、事故等信息时,双方应以传真或挂号邮件的形式,按本合同指定地址传递。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19、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七

装修看起来容易,但涉及诸多事项,不了解行情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可能遭遇霸王条款。专家归纳了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帮您规避风险。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

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有的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

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有些不规范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

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工期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

有的合同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结束验收后支付余款。此处施工中途没有确切定义,若出现争议消费者较被动。

对于这些合同条款,不仅要按范本签订,还应标明施工进度具体指哪个阶段。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八

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一、主体要适格 (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

当事人是单位的,一般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交易对象属于其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要求有特别资质的,一定要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当事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代理人的,应当持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内容要合法

这主要是指交易标的不能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者对合同交易的内容有特别要求。比如:房屋买卖要具备产权证、土地证。拆迁房屋上市交易需要经过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被安置的家庭成员要全部同意;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无效、个人借款约定利率不得超过贷款利率的四倍等。

三、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保障合同全面履行的有效保障,当事人往往因为双方关系融洽,忽视约定违约责任,而一旦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也就无法保障合同全面履行。比如二手房买卖,最易忽视户口迁移问题,往往导致买方拿到房屋后却无法将户籍入户,如果约定违约责任,就对卖方产生有效的约束力,可以有效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四、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五、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六、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合同是当事人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七、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

八、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者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发包行为无效。对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我方。

九、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

大多数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具体的名称。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

十、签字盖章应同时具备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对合同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之间签合同时,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经办人)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有的则以单位印章丢失、被盗等理由依靠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刑事案件来摆脱责任。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九

(一)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均承诺将于正式交房办理入住手续后若干日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但交房之后,部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两证,有的甚至拖延四五年之久。此类行为极易引发群体性诉讼。

(二)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行为。

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单方改变房屋原设计,使最终交付业主的.房屋在设施或户型结构等方面发生局部变更,业主不同意开发商的单方变更行为而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三)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

开发商为推销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前期广告中进行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做出虚假承诺和保证,业主收房时才发现房屋和楼盘实际状况与广告宣传不符,从而引发纠纷。

(四)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行为。

开发商履约瑕疵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最主要的类型,占此类案件总数的一半左右。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涉及房屋结构、装修、配套设施、共用设施等,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表现为达不到约定标准或达不到国家建筑规范标准。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十

签订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

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

不要让合同留空,以防事后修改,更不要签订空白合同;

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试用期开始时间、试用期结束时间;
无论哪天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都应当是实际用工之日,而不是劳动合同签订当天;

明确具体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岗位;

明确约定薪酬、工资待遇;
注意: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构成,一般hr给出的薪酬数字含税、含五险一金,千万不要只看表面数字,一定要计算一下到手能拿多少钱;
收好工资条。

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如合同约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工伤自理”,或者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违法,劳动者可以拒签;

签订完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须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重要证据。

如果你已经入职,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补签劳动合同

最好以邮件形式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果是口头交谈,可以使用手机录音;

在邮件中写明自己的入职时间或在交谈中提及入职时间。这也是确认入职时间、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

尽量引导对方承认确实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协商后最好的结果是立刻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实现,请您要求对方确定一个补订合同的期限,不要以“之后再说”“商量一下再说”草草收场。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门___________房间,其中____________为出租给乙方房间。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如果房东加租,讨论后定,押金______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支付形式为:每月交付房租,每_____月交付水电燃气费。水费______/吨,电费_____/度,燃气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甲方与房东所签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共同支付。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十二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_______%(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前付清。

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

第三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

验收合格。

第四条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质量、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15天内派专人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三年内包修,人为损坏除外。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十三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二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贷款不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造成买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银行不贷款或不足额贷款,买家要用自有资金来付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几乎所有的买卖合同中都约定,如买家贷款不足,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部分,所以贷款的风险要由买家来承担。

为避免这类纠纷,买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问清楚是否能申请贷款,可以贷多少,不能只听信中介对贷款情况的估计,最好直接向银行咨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贷款未获批或未足额获批造成买家付款能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任意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买家应返还已收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交易税费受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变动性很大。这些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现在二手房税费政策性强,缴纳标准经常会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及时了解缴纳标准。

关于税收由谁缴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二是约定由买家来承担所有税费,卖家只管“实收价”。这种约定对买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买家承担了。尤其是一些商业地产,因历史遗留问题,可能欠缴税费,更应注意此类风险。

三是做低房价,即“阴阳合同”,“黑白合同”。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而且,做低的合同价经常在缴税的时候遇到障碍,被税务部门认为合同价过低而要求按评估价缴税,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常常会为了增加的税收由谁承担而产生纠纷,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买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

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家违约的话,卖家可以没收定金;卖家违约的话,买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

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一、由第一家中介带看房并签了《看楼确认书》,但价格没有谈下来,后来看到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挂牌,而且价格也能谈下来,这样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此时,第一家中介如果说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佣金。实践中,第一家中介主张佣金,鲜有法院、仲裁机构获得支持的。

二、私自成交。买卖双方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在通过中介促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避开中介,私下成交过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中介作为居间方的利益,跳中介后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三、“飞单”,为了节省中介费用,中介业务员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不通过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佣金,或者在第一间中介行签了《居间协议》后,又跑到另一间中介行成交,这就是“飞单”。表面上看,客户付出的费用减少了,但实际上风险很大。

卖家卖房应当将户口迁出,买卖合同中一般也会约定卖家交房前或者在交房后一段时间迁出户口。户口虽然不影响房产交易,但会影响买家落户,如果买家买的是“学位房”,或者买房就是为了落户,那么对房屋内的户口情况一定要有详细的了解,对卖家户口迁出时间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不能达到买房的初衷。

买家在户口问题上一定要防患于未然,予以充分重视。建议考虑以下三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迁户口的违约金。按照逾期迁出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数额。但这种办法的缺点是如果卖家拖延的时间较长,计算出来的违约金会较高,法院可能只会支持其中一部分,所以对卖方的制约力不强。

第二个办法可将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尾款的前提条件。即约定付尾款前,卖家应将户口迁出,否则可以不付尾款,还可以追究卖家违约责任。买家可将尾款留得适当多一些,这样对卖家的制约会更大。

第三个办法是约定如果卖家逾期不迁户口并且超过一定期限还不迁,买家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追究场卖家违约责任。这对卖家的约束会更大,如果买家买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落户,采取这个办法能有效制约卖家拖延时间拒不迁出。

常见的合同陷阱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进行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的网站、推广安排、推广的目标网站、款项、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目标网站的登录要求。对于所推广网站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和目标网站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

2.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对甲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响应。

3.可以根据目标网站的要求对甲方在目标网站登录的推广项目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网站内容是否合适作出判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4.依合同收取费用。

5.约束工作人员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的费用;乙方如因故解除合同,应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通过法院诉讼。

第七条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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