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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制度汇编6篇(2023年)

时间:2023-09-09 16:06: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报销制度第1篇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一、公出人员交通费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报销制度汇编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报销制度汇编6篇

关于报销制度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关于报销制度 第2篇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关于报销制度 第3篇

一、费用报销

第一条一切费用要在批准的费用定额范围内开支,超支部分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向财务部报销。

第二条已经取得原始发票的只要填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签章、领导签字即可报销,已批准的费用定额内的由部门领导人签字,定额外的由企业主管领导签字。

第三条未取得原始发票而要先付款时,能够先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经领导批准后(已经批准的费用定额内的由部门领导签字,定额外的由总经理签字)一周之内办理报销手续,同时撤回借款单第三联。

二、固定资产报销

第四条必须先有批准的购置计划才能购置固定资产,需购置商品必须由总经理室办理专项控制证明单才能购买。

第五条如果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内购置,如能事先明白价格、单位名称及账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开支票。

第六条固定资产报销时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有资产编号,财务部才准予报销。

三、流动资产报销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备用品、备件购置的购料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做出次月定额用款计划。

第八条凡购入材料物品,必须填写人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填好验收单后,才予以报销。

第九条材料物品领用时,必须填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人、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兼材料会计,每月应与财务部核对账目,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并予以更正。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购料周转,工程部也能够借支备用金,作为急需采购维修物品用,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经领导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必须数额内开支),但必须在三天内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三条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按合同要求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付款。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报销必须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

第十五条年终物资部应盘点一次,列出材料清单与财务部核对,并做出盈亏表。

四、费用报销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查、主管领导核准。

第十七条企业支付的大厦物业费,水电、空调费,制服洗涤费,邮电通信费和劳动保险费等应付出的款项,由财务部经理审批并掌握分期付款数额。

第十八条企业各项福利费开支,如活动费、制服费等,由企业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医疗费按企业规定每月定额发给。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由企业工会主席在规定的范围内签批。

第二十一条其余未明确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报销制度 第4篇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要设立票证兼管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可由办公室人员兼任)。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职责。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上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资料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职责。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景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8、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分管领导、票据员、会计各存1份),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9、对于银行支票的管理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2、本院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注明事由、会计审核,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
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院长签字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潜江地区的业务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5、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室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室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人员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本院《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执行处罚。

6、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室不予报销:

1)无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资料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7、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本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报销制度 第5篇

一、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 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室付款。

2、 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 向财务室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3、 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室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报务室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4、 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主管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5、 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室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二、费用报销制度

1、 费用报销发票的资料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资料,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 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
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3、 报销程序:经办人 财务室审核 分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审批 财务室结算(5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 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5、 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景。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6、 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予报销。

7、 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8、 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9、 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ISO9002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三、 差旅费报销制度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俭奖励的办法,特殊情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
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 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 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光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贴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 贴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 贴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 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 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景处理。

(2) 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供给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 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 凡不贴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 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 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 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 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回到的按一天计算;
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回到的,按半天计算;

(10) 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光、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 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四、 其他有关规定:

1、 费用报销时光:每周星期五全天。报销材料货款及工程款不受此时光限制。

2、 工资发放时光:每月五日的午时。

以上规定的时光,若遇节假日顺延。

3、 公司财会理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关于报销制度 第6篇

1.总则:为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运作优势,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安全;
节约公司的快递成本,规范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资料的丢失及浪费。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属之

3.定义:

3.1快递物品: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配件,样品以及其他货品等。

4.组织与职责:

4.1:值班门卫:负责公司邮件、零散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4.2:物流部:负责公司邮件、快递物品的寄发管理。

4.3:各部门:递。

4.4: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

5.流程图:(略)

6.执行说明:

6.1快递的签收与发送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

6.1.1快递的接收

6.1.1.1值班门卫收到文件,资料,货物等快递物品时,要及时通知转交给相关部门人员。

6.1.1.2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快递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6.1.1.3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电话通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托人代为签收。原则上各部门人员应代收。

6.1.2快递的寄发

6.1.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须到物流部填写《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进行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物流部,由物流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各(需求部门于每日16:30前送至物流部)

6.1.2.2未经登记或需快递物品无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对于不合格的件退回发件人。

6.1.2.3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合理、负责任、低成本;
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邮寄处理的不选择快递。

6.1.2.4各需求人员必须在《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上详细注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称,以及快递承运单位及快递单号,以备查验核对,如资料登记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权要求当事人将资料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且物流要求无效者,物流部有权拒发该物品,并将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处理。

6.1.2.5填写快递单: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7.寄件相关规定:

7.1.1物件分类:A类:紧急件;
B类:贵重件(如票据、证件、贵重配件或物品等)类: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配件等)类:;
C;
D普通信函、贺卡等。

7.1.2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序号12寄件类选择快递公司型AB发顺丰快递发EMS或顺丰快递34CD发一般的快递公司邮政(发平信)

7.1.3普通物品、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贵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7.1.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10倍处罚。

7.1.5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损坏时的索赔,外派人员必须选择有资质能出具发票的快递物流公司。

7.1.6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将不再支付快递公司到付付款,公司任何人不得选择到付付款方式,否则造成的耽误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7.1.7如发生物流部提货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换、返修仪器及试剂)产生的费用,动用到物流部备用金的,将归各业务部门费用核算。

8.执行时间:凡以往发文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邮件快递收发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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