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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7篇

时间:2023-12-04 11:48:02 来源:网友投稿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7篇

关于党群服务“三抓三促”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汇报XX把健全网格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作为贯彻省委“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举措,结合落实《XX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党群零距离”网格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1+N”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民情掌握精准化、服务管理精细化、和谐稳定常态化的网格服务管理新格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文章7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篇1

  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双争意识”,把握“三条主线”,突出“四优”“五掀起”,深化“六个年”活动,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贡献民政力量。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夯实思想政治根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忠实实践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学习宣贯工作,结合xx民政实际,主动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特色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线上线下全员学、深学细悟研讨学,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思路举措和精神动力,贯穿融合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xx民政落地生根。

  (三)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按照“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的要求,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落实政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民政工作全过程,通过“局党组、机关党总支、基层党支部”三级组织联动,强力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聚力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将党建品牌创建与民生实事项目、民政典型培树、青年干部培养、“双聚双高”作风效能巩固深化年、落实“四敢”精神等工作充分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利用廉政教育资源,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引导和震慑作用。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形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严肃查处民政系统漠视侵害特殊困难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腐败案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净化全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做好常态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结合“‘双聚双高’作风效能巩固深化年”活动,在民政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四敢”精神,以勇立潮头的气魄、一往无前的担当、守正创新的智慧,全面打造一支“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xx民政干部队伍。

  二、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五)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系列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推进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加强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等人员的临时救助。推进特困边缘群体救助,完善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关爱照料服务政策,完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源统筹利用,推进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稳步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年底前力争达到60%。

  (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继续做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全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及时做好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帮扶。继续推进全县六类低收入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救助“低补保”项目,健全完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帮扶政策,加大救助力度。

  (七)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试点社会救助补助确认审批权下放工作,进一步指导明确镇(区、街道)、村(居)两级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管理,强化责任监督。加快发展服务类救助,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新方式。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助困。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实施社会救助“五色管理”工程。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通过统计监测、实地督查、量化考核、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八)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的运用,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试点开展社会救助“掌上办”“网上办”,实施扶残助困“担当有为”工程,探索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实施社会救助“以案释政”工程。组织社会救助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救助工作人员能力素养。落实属地责任,源头解决问题,化解信访矛盾。

  三、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快速高效发展

  (九)加强养老服务规划政策引领。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调整完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跟进督导各镇(区、街道)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定《xx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适时发布实施xx年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动态调整。落实新出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实现应评尽评,评估结果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有效衔接。建立尊老金主动发放机制,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免申即享”。持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兜牢责任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健全县、镇(区、街道)、村(居)衔接顺畅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十一)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办好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实施46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80张,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78人次,改造提升2个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6个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3个社区助餐点。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全县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比例达到18%以上。协调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摸排补齐工作。

  (十二)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2%。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70%以上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建立城乡“养老协作体”,推进城乡养老机构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促进协同发展。深入开展农村敬老院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长期照护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提升重度失能(失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水平。面向全县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全员轮训。推动培训成果转化,全县在岗养老护理员技能认定通过率达到60%以上。组织养老护理员积极参与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

  (十三)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落实国家“乙类乙管”总体要求,因时因势优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抓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管理和养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应用“通城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监管作用。

  四、着力强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四)提升困境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强化困境儿童动态监测,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完善定期走访制度,推进保障需求评估,开展“类别化+差异化”关爱服务;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稳步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步健全跟踪服务长效机制。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有针对性的做好关爱帮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推动监护职责履行和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全覆盖。

  (十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成员单位任务清单,适时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县级未保中心功能转型,开展儿童养育教育、走访摸排、监护评估等工作。通过“一站多点”“多站融合”等模式,推动镇级未保工作站建设运行。改造提升2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动“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建设。实施未保机构负责人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业务培训、实务技能竞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

  (十六)提升收养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收养法规宣传进社区活动,普及收养相关法律政策,增强依法收养、规范登记的自觉性。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落实《xx省中国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登记工作清单》《关于收养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制度,提升依法依规登记水平。

  五、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十七)统筹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完善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积极开展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持续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规范“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基金”管理使用。深入推进社区减负赋能,持续监督和规范村级组织“民生账”落实,推动村级组织工作事项“三份清单”落实落地。探索建立社区负担反弹发现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开展社区“四微治”,以“微自治”“微服务”“微组织”“微典型”为主要内容,促进社区治理与社会组织的有机融合,推动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

  (十八)健全和创新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挖掘培育一批典型案例。指导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实施《xx省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开展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调整撤并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缺位补选工作。

  (十九)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完成城中街道六总村、马塘镇马东村、曹埠镇甜水村、大豫镇一门闸村党群服务中心四个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社联动”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慈善资源、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优势,总结各地“五社联动”好经验好做法,以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培育社区生活共同体意识。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创新,配合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理顺党建管理体制,明确党建管理职责。加强加大对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按照“灵活、小型、多样、务实”的原则,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社会组织有关法规政策,认真规范社会组织政治行为,及时传递和贯彻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会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加大对社会组织政治行为的监管。

  (二十一)依法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公示、约谈等管理制度。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履职、资金使用、活动开展、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依法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换届审查、章程核准、抽查和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信用信息管理、异常名录管理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围绕“五个严禁”规定要求,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和收费行为,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助力xx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公安、审计、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逐步清除僵尸组织,为全县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依法取缔、劝散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二)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统筹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平安xx建设,加快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全县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扎实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县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推动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力争xx年全县等级社会组织占比不低于47%。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开展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十四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中期评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府治理结构改革,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访学联建促发展”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围绕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我为企业减负担、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爱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参与公益创投项目、服务困境人群等内容,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专业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社会组织孵化模式,实现县乡两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及孵化服务平台全覆盖。

  (二十三)着力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法人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搭建部门间信息沟通渠道,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培训和宣传。指导各地做好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及时推广基层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方面的创新经验以及在解决人员、经费等方面困难的好做法,广泛宣传各级各地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广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充分调动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性。

  七、不断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四)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协同县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推进公共地名地址服务平台全面使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县、镇、村三级道路巡检。持续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维护,注重乡村地名信息数据更新。贯彻落实《xx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开展新一轮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完善县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和数据库。开展特色地名标志和地名文化碑牌设立工作,修订付印《xx地名录》,编制《xx县乡镇地名规划》。做好城区新增道路命名工作,继续巩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成效,依法、稳慎、有序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在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前提下,逐步整治存量不规范地名,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

  (二十五)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第五轮界线联检,高标准开展xx年度县界联检工作,配合通州区对通州xx界线进行联检;排查边界矛盾纠纷,主动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的调查处理,抓小、抓早,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强化县镇两级常态化巡查管理,认真落实界线、界桩日常巡检和定期报告,加强宣传,召开全县界桩保管员会议,确保界线走向位置清晰和界桩完好无损。

  八、持续深化社会事务工作改革创新

  (二十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积极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救助管理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有关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的意见,指导县救助管理者加强与公安等部门配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寻亲成效。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流程,切实做好落户安置工作。扎实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和“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大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救助工作情况。深入排查整治救助管理机构在服务保障、资金使用、落户安置、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延伸到合作医疗机构,进一步排查整治受助人员在照料、救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县救助管理站建设,发挥对各镇(区、街道)救助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做好区域内寻亲、易走失人员源头治理、流失人员返乡、接收等工作。

  (二十七)深化殡葬管理工作改革。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回头看”工作,重点整治装棺重葬、乱埋乱葬。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提倡三天办结,开展骨灰“深埋”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高标准完成省级殡葬实事项目xx镇骨灰堂项目建设。按照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持续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采用生态节地安葬方式。抓好《xx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贯彻执行,加强城乡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八有”和殡仪服务“四有”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殡葬服务全过程监管。推进惠民殡葬体制改革,调整现有的殡葬费用结算体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殡葬服务。

  (二十八)提升婚姻管理工作质量。扎实做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离婚登记“省内通办”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不断提升婚姻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婚姻登记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实现婚姻登记业务的“办结即归档”。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促进婚姻家庭稳定。加强法律法规、婚俗改革的宣传,倡导文明婚俗。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查漏补缺、去重纠错、信息完善等工作。

  (二十九)精准组织落实残疾人福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xx〕7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政发〔xx〕92号)和《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民规〔xx〕4号)等文件精神,联合财政部门和县残联拟定出台我县贯彻落实上级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流程和办法,全面提升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九、扎实推动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扎实推动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全力推进“慈善之城”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做好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探索新形式募救机制,推动网络募捐常态化开展,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做好慈善组织培训,促进慈善资源与基层社会管理融合。落实慈善救助精准化、公开化,提升行业透明化和规范化管理,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加强慈善监督管理,落实常态化检查制度,推进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十一)促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出台全县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创建,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质量,确保“社联江海”社会工作服务品牌站点建设覆盖率达50%,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做好民政部和省厅社工站中期评估工作。推动民政业务对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有效整合,支持社工站承接各部门服务项目。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开展社工站等示范性服务项目征集活动。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组织全县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xx年度社工师考试。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从社会工作一线实务领域选拔培养督导人才。参加xx年度南通市社会工作周,寻找“最美社工”等活动。开展优秀社会工作项目、案例征集工作,挖掘服务典型,总结实务经验,加大推广应用。

  (三十二)做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夯实社区志愿服务阵地。全面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广应用“xx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拓展“互联网+志愿服务”工作模式。推动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打造民政特色志愿服务品牌。

  (三十三)推进福利彩票健康发展。全力推进销售渠道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抓好站点形象建设。合理增设辅助销售设备,打造新型购彩场景,建立长效管理激励机制。持续推进岗位练兵,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销售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积极践行公益初心,持续推进福彩社会责任体系建设。防范化解福利彩票领域重大风险。

  十、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四)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应诉能力培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创新普法举措。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民政法治便民举措,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等工作。

  (三十五)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借助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可展示、可共享、可分析的民政数据交换平台,充分满足县、镇(区、街道)民政业务工作需求,提升民政服务管理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

  (三十六)强化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借助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统筹用好行政事业人员职务职级两条晋升通道,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持续落实三项机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行政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和日常管理。创新民政行业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开展民政技能培训、社工培训、护理员培训、业务培训等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能力提升。

  (三十七)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民政资金预决算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力度。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运行,强化日常财务保障。强化专项资金日常监管,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审计。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加强民政统计工作,提升数据质量。提升民政新闻发布工作质效,完善政务信息报送机制。优化xx民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营,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丰富解读传播形式。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一、统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

  (三十八)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民政部、省市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适应新冠病毒“乙类乙管”新形势,持续科学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实际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强化物资储备,着力做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工作。

  (三十九)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深入推进《xx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达标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构消防安全水平。积极引导民政服务机构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全面禁止使用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一栋一策”动态整治销号。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市、县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运行。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设施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提升志愿消防队伍能力素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四十)做好信访稳定保障工作。贯彻国家安全观,做好民政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落实领导包案和化解稳定责任,全面排查梳理重复信访矛盾,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篇2

  xx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之年,做好xx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第一议题”,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宣讲工作,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建总体要求,以“八张问题清单”为重要抓手,构建整体智治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努力交出“七张高分报表”。坚持党建工作通报制度和年度党建督查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三基”建设,以党员“双报到”为着力点,做好干部下沉工作,持续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牢抓实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的基调、实的姿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的监督,重视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落细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部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抓好民政领域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有序推进民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加强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优化干部管理工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服务、社会治理创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吸纳和推动就业的作用,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制度,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实施“精准救助”行动,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六)提升救助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低保、特困等救助政策,全面实施“单人保”、“渐退制”、刚性支出扣减等规定。切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及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加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和及时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抓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和动态监测。

  (七)扩大救助保障范围。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加强信息比对核对,开展低保边缘家庭政策宣传,强化低保边缘人口管理,确保低保、特困保障人数稳中有升。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网络,建成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库。加强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基本生活临时救助,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完善救助程序。

  (八)增强救助保障能力。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推进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进一步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升救助办理实效。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志愿者等参与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帮扶活动,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九)规范信息核查行为。严格落实xx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标准,对新增、复核救助对象资料及时按标准审查,按时完成信息核查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跨省核查,及时运用核查结果。

  (十)提升残疾人福利和救助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制度。推进实施“福康工程”与“精康融合”专项行动。开展扶残助困“一件事”联办服务。建立救助管理站学习制度,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教育,用好“金民工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能力。开展好“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开放日”等专项工作,推进流浪乞讨领域标准化实施示范单位创建。

  三、实施“智治强基”行动,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十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乡镇(街道)民主协商制度。

  (十二)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紧扣“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目标,深化完善“党建引领、三治结合、五社联动、三事分流、智能支撑”为路径的基层治理实践,推广“渝快社区”应用,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应用,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提升智慧治理水平。助推城乡完整社区试点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改(扩)建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

  (十三)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村级建制调整条件和程序,推进村(居)民自治“五个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下属委员会功能。研究制定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重点举措,探索建立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落实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动包鸾镇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见成效。

  (十四)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切实履行登记机关职责,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整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持续治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问题。加强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共享与应用,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会同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十五)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持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全覆盖。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形成为民服务合力。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组织社区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建立一支慈善社工队伍,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

  (十七)规范志愿服务管理。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志愿者注册实名认证。推进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点共建,实现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培育示范性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服务提供。推广全国志愿服务网使用,强化志愿服务证明出具管理,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抽查工作。

  (十八)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试点,开展公民“婚育一件事”联办服务。开展“家和计划”,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持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已补录历史档案错误信息的纠正、回填和完善以及缺失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加大婚俗改革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服务。

  四、实施“颐养互助”行动,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启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持续做好“1+3”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体系,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人“需托尽托”。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和关爱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持续推进普惠养老服务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十)提升城乡养老服务品质。成立养老互助会,创新打造老年爱心食堂试点。持续推广“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管理运营模式,继续实施“中心带站”示范工程,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深入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站(点)作用发挥、安全监管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功能作用发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实施“社工助养老”普惠服务专项行动。

  (二十一)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多渠道、多举措吸引稳定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对乡镇(街道)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点)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评比。探索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帮带和轮岗锻炼机制,支持城乡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互派交流。

  五、实施“丰羽同行”行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二十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推广三建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经验,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院落四级工作体系,村(居)未保工作室覆盖率100%,乡镇(街道)至少打造1个未保示范院落。完善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深化未成年人安全守护工作,制定关爱服务清单。

  (二十三)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大力推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现“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积极做好在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调整工作,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加大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助学”帮扶力度。推进收养登记个案会商处置,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二十四)增强基层未保工作能力。持续开展防溺水等“安全十防”工作,实施儿童主任赋能行动,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制定工作指引,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儿童主任典型选树活动。探索推进“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加快培育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壮大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者、志愿队伍。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六、实施“人人慈善”行动,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五)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xx市慈善条例》力度,做好“xx慈善周”宣传,开展“99公益日”慈善募捐,营造“人人慈善”社会氛围。指导慈善组织在《慈善中国》上进行信息公开,依法开展慈善活动,认定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开展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推进“家教互助 共护童行”抖音项目运行,聚焦“一老一小一困”特殊群体,汇聚慈善资源帮助困难群众、服务基层治理。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自愿捐赠,设立基金会、慈善基金、慈善信托等方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二十六)推动福利彩票转型发展。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范管理。拓展乡镇(街道)福彩新市场,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福彩站点,提高福利彩票销售量。开展福彩公益活动,塑造公益福彩形象。

  七、实施“逝有所安”行动,深入推进殡葬领域改革

  (二十七)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动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启动高家镇和包鸾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新建公墓墓位全部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方式,着力推进节地生态葬,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

  (二十八)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常态化完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信息录入,提高对殡葬行业监管效能。开展“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出台《丰都县调整火葬区规划的实施方案》,适时调整火化区范围,稳妥提高火化区覆盖率。

  (二十九)严格落实政策制度。落实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和落实。编制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强殡葬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八、推进“五大工程”,切实加强民政基础保障

  (三十)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工程。着力围绕民政数据“聚通融用”,建立完善民政数据治理体系,推动数据赋能民政整体智治。加快汇聚民政全业务数据,深化“渝快办”“渝快政”协同办公和“渝快社区”全面应用,推进民政信息系统与全县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对接,拓展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场景。推进全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平台建设,融合川渝两地社会救助信息核查共享常态化互查工作机制,推广“救助通”应用,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和及时性。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婚姻登记等“川渝通办”事项。

  (三十一)推进改革创新增效工程。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渝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坚持以新迎新、革新立新,积极申报民政创新项目,参加民政创新论坛,全系统一体推动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谋划推进一批新的具有民政辨识度的有形载体和抓手,让改革创新“关键变量”成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三十二)推进平安民政建设工程。严格落实“乙类乙管”措施要求,抓牢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完善民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健全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机制,打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主动仗,保持民政领域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安全管理智能化监管,全面检验安全生产“两单两卡”落实成效。认真落实“日排查”制度,探索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持证率,压紧压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消防、食品、建筑、燃气、网络等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机构和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改进民政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强化属地属事稳控责任,推动风险隐患化解,守住民政信访工作目标底线。

  (三十三)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程。贯彻落实民政政策法规制度,对照市级部门立法项目,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成立民政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民政领域相关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持续推进标准化试点,提升民政机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十四)推进民政能力提升工程。着眼有为政府、有效市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动金融创新、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抓紧补上基本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精神卫生等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空白点”。规范优化干部管理工作,持续推行“晒特长比品行、晒行动比效率,日常评比奉献、年度评比业绩”的双晒双评机制,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广泛开展“我为民政争光彩”主题活动,制定“民政星愿”任务,开展“民政之星”评比,激发新老党员干部活力,引领民政为民爱民新气象,形成“强身心、尚品行、善学习、爱创新”的行动自觉,统筹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提升民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统筹做好双城经济圈建设、政务服务、地名管理、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环保、卫生、保密、档案、统计等工作。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篇3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举措,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更好履行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好xx贡献民政力量。

  一、突出学习宣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赓续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多种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为主线,结合党中央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坚持从“政治上学,从政治上悟”的要求,持续抓好学习贯彻,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三)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运用“党建+”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向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着力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主动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抓好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民族和宗教、信访维稳、舆情处置等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把党的领导贯彻各领域、全过程。

  (四)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牢政治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一改两为”要求,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营造民政系统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监督,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五)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事业对干部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提质增效,着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

  (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严格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政策,依规做好专项救助或临时救助,防止返贫致贫。加强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精神病障碍、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预警,加大低保边缘家庭人员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七)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适时召开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密切协同,加大社会救助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力度,实现救助资源共享互通,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八)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村(社区)社会救助民政协理员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全程网办”和“市域内通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审核认定、信息查询等救助服务。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救急难”互助社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先行先试,6月底前,探索开展“物质+服务”多元化社会救助模式,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救助方式多元化,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

  (九)完善社会救助监督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规范使用社会救助资金,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对乡镇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抽查复核,落实基层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救助人员信息公开公示、救助对象动态复核制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处理求助事项,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源头治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流程,推进跨区域核对和核对服务多元化,强化信息保护、确保核对信息安全。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估、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做好困难残疾人福利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加强补贴发放信息动态管理,坚持部门分工与协同推进相结合,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落实工作,确保补贴能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开展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点建设,适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照护资金发放。

  (十一)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提升关爱服务。发挥未保办牵头协调作用,适时召开未保委会议,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协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安全责任,选优配强儿童主任,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村(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孤残儿童服务站建设,开展孤儿照料、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走访探视,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依法做好收养登记。

  (十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发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排除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彻底消除风险隐患。联合公安、城管、卫健委等机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实现流浪乞讨救助对象零滞留。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四、扬优补短,做实做细基本社会服务

  (十三)扎实做好“暖民心”实事,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发展。xx年新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24个,其中城市3个,农村21个,巩固提升已建成的老年助餐机构服务质量,推进可持续发展,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使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十四)持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养老环境。开展失能老年人帮扶行动,结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400户,增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十五)加强机构养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强化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联合县消防大队、人社局,组织开展消防、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从业水平,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养老诈骗、非法宗教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稳定。加强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新建村级养老服务中心11个。推进失能困难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工作,提高失能老年人集中养护比例。

  (十六)积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逐步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推动xx县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专项债项目尽早建设建成。

  (十七)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工作督查指导,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尽快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和城乡惠民殡葬。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殡葬信息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活人墓”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稳妥审慎推进殡葬改革。

  (十八)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加强婚前指导、婚前保健、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加强法制和婚俗文化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市内跨区域办理和婚育一体化。

  (十九)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实施“善行xx”行动,培育多元慈善主体,广泛建立社区(村)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开展“慈善一日捐”,充分发挥慈善事业扶危济困作用。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慈善协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慈助善帮,创建大救助民政年。

  (二十)助力福彩发行。强化福彩公益属性,优化市场营销,加大公益宣传,引导群众认识彩票、参与公益,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五、强基固本,倾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十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持续做好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出台《<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任务清单》《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文件并推动贯彻落实。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优秀社区工作者选树活动,宣传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优化整合社区办公用房,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水平;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水平。

  (二十二)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积极推动我县社会组织建设功能型党支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协会商会)登记服务改革,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门服务”“全程帮办”。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综合运用年度检查、执法监察、信用管理、抽查审计、等级评估、社会监督等举措,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行为,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深入落实《xx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xx—xx年)》,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二十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常态化更新,加强地名管理和标志设置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地名标志设置率达100%。高质量完成“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丽家园”试点任务。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启动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确保边界地区平安稳定。

  (二十四)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打造乡镇社工站示范站点和服务品牌。积极宣传引导基层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激励措施,全面提升我县社工专业人才比例。持续开展三社联动工程,打造社会治理新平台。

  (二十五)推动志愿服务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持续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范性运行,提升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志愿服务专业人才建设,通过多形式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活动设计水平。结合创城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单位党员志愿者结合创城需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建+三包”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推进创城宣传广动员、全覆盖、见实效,共建文明城市。加大《xx县志愿服务嘉许办法》宣传,推动办法贯彻落实,调动广大志愿者积极性,引导志愿服务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篇4

  xx年,全县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民政事业“583”发展架构为统揽,突出“提质增效”“创新突破”主题,围绕“八个聚焦”,按照“+五社联动”工作模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奋勇争先、力争上游,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民政力量。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常态长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做好民政信息宣传工作,谋划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传递民政好声音,讲好新时期民政好故事。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方位、全覆盖要求,开展干部轮训、“三级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等,引导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扣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创新性创造性开展民政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推进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坚持实干实绩导向,持续抓好年轻干部培养管理使用,完善关心激励机制,做好干部职级晋升,提请县委县政府评选表扬一批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切实把干部选好用好。

  (五)坚持不懈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关键少数”监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机关纪委建设,强化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和项目、资金等专项审计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等民政领域问题整治。将常态化警示教育嵌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工作日常,以建设“清廉机关”为抓手,抓好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规定,更好激发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坚决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低保扩围增效。适时适度提高全县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发挥急难社会救助作用,研究制定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其他救助部门有效衔接,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极端事件。健全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机制,增强主动发现能力。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做好社会救助救济对象补助发放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落实异地申请、网络申办等政策,打通救助供需对接“最后一公里”。

  (七)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全面应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拓展功能应用。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管理,加强与乡村振兴、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和研判分析,提高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能力,扎实开展分类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能力建设。配合制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推动专项救助向低收入人口覆盖。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八)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优化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县乡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拓展“天府救助通”平台应用场景。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专项治理成果,指导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创新运用数字监督模式,守好“救命钱”。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九)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推进有关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完成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持续做好寻亲服务、街面巡查、站内照料、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探索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试点。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做好平安安岳建设重点人群组工作。

  (十)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将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全面实施“扶残助困一件事”联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政策落实“回头看”。探索建立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2个社区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和“社区康复驿站”提升行动,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域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水平。

  三、聚焦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构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新格局

  (十一)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全面落实《xx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实施养老设施三年提升行动,启动周礼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完成颐和康养院二期和兴隆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试点。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完善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对全县131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全县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蜀养人才培英工程”,组织养老机构院长及管理人才、护理人员专题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技薪挂钩等激励政策,打造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强化养老服务区域合作,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资大文旅融合养老服务共建共享。组织参加第5届中国(xx)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和xx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加强老年大学管理,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十二)优化孤寡和失能老人服务。持续实施县级领导、县级部门联系帮扶农村敬老院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工作。探索开展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养老机构管理“三个制度、三个办法”。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探索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改革。全面启动“爱·惠·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进一步健全落实孤寡老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探访关爱服务等机制,全面提升孤寡老人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的意见》,全面启动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加强失能老人照护机构建设,开展失能老年人社区居家照护创新试点,在岳城街道南山社区开展老年助餐网络建设试点,在石桥街道桅坝社区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持续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十三)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广泛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xx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认真落实《xx省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标准》《关于加强新时代儿童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制度。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计划”和“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启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站点体系,完成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石桥街道和文化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姚市镇方石村未成年保护工作点建设。持续强化特殊困难儿童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儿童结对关爱机制。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

  四、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化创新实践助力城乡基层治理“深耕善治”

  (十四)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创新实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筛选一批产业发展重点村、村级片区中心村、城镇开发周边村、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等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计划在岳城街道岳井村、周礼镇玉顶村等村开展省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行动,完善“四议两公开”运行机制,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切实为村(社区)减负。

  (十五)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村(社区)阵地补短提能行动,按照县城区中心往主干道延伸、主干道辐射乡镇,并结合基层治理总体布局工作思路,逐年提升村(社区)办公阵地,今年计划完成2个社区补短板、3个提能力项目。加强基层群众活动阵地建设,通贤镇帽石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省级补助范畴,持续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村级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分类培育示范社区,着力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

  (十六)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六大机制”。持续写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后半篇”文章,坚持“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思路,突出“四新”“四有”要求,统筹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治理资源,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评选一批示范社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治理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整体水平。持续实施“牵手伴行”和“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联合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

  (十七)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县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乡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发展,依托骨干支撑产业引导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双千工程”。实施社会组织人才培育工程,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实现新登记社会组织20个,培育能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10个。开展1—2次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

  (十八)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自治。落实“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地方标准,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推进诚信自律和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内部监督。研究制定(修订)社会组织章程和社会组织人事、分支(代表)机构、档案印章、财务、资产、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主动服务国省重大发展战略,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十九)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孵化培育、筹备成立、内部治理、变更及清算注销等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制度。通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变更登记、抽查审计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完善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制度,规范涉企收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捐捐赠等行为,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示范创建、研讨论坛等活动,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五、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优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

  (二十)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党委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区共兴”等战略部署,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拟制我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严格依法审核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做实两项改革后续工作,配合做好改革调整效果监测评估。

  (二十一)创新抓好地名界线管理。认真贯彻修订后的《xx省地名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开展xx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试点工作,对千年古县、千年古镇等地名文化遗产进行申报,传承保护和挖掘弘扬地名文化。扎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系统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积极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完成第四轮安岳—安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营造和谐稳定边界地区环境。

  六、聚焦慈善事业发展,创新探索公益慈善助力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二十二)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关于推动xx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活动,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项目,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慈善活动。实施慈善人才增能计划,提升慈善从业人员组织管理、慈善募捐、项目运作等能力,支持发展慈善信托,打造本地荷福泰“心”情暖安岳娃、“金秋助学”等安岳慈善品牌项目。发挥县慈善会枢纽型慈善组织作用,探索建立基层慈善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慈善服务水平和慈善捐赠应急响应能力,健全慈善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体制机制。

  (二十三)提升做实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带动全县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能增效,有效提升各级社会工作站室空间环境和服务能力,强化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支撑。引导社会工作站点和社会工作人才围绕需求评估、资源链接、社会救助、老幼关爱、社区治理、产业发展等开展专业服务,有效呈现社会工作站点专业服务场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推动打造特色社会工作站点,开展示范社会工作站创建评选。推进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抓好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社工培养管理。

  (二十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建设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全覆盖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持续打造民政领域志愿服务特色品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七、聚焦基本社会服务,优化民政服务供给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十五)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试点。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推动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创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传承发展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收缩乡镇婚姻登记点,迁建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打造3A级婚姻登记机关。推进婚育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颁证服务水平,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设“幸福婚姻课堂”,发挥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教育引导。深入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二十六)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持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促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开展公墓年检工作,强化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更好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支持县殡仪服务中心添置火化炉、遗体接运车、遗体冷藏柜等必要的设备设施。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整治、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和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

  八、聚焦民政领域安全,夯实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十七)扎实抓好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县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配合省市民政主管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积极推进“智慧民政”,加强民政领域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二十八)坚决守好民政领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加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服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隐患。统筹抓好民政领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社会组织安全、消防燃气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十九)统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工作。配合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1+3+4”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深入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落实,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规范预算执行,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加强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跨区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广度和深度,巩固拓展“一网通办”成果,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民政领域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强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理论支撑。持续加强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值班值守、财务审计、绩效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做好挂联帮扶永清镇柑子村、三元村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篇5

  xx年全县民政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城市和农村,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持续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切实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强化使命担当,锐意改革创新,着力在服务全县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作示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学习载体,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学、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努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民政工作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三)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中国式现代化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xx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目标,科学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

  二、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政系统政治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

  (五)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持续深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开展“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教育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六)持续深化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自我革命、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补足管党治党弱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研究制定具有建设性、长远性、综合性的政策举措,强化综合施治,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加强协同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毫不动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加强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把牢关键环节,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准确阐释中央和省、市、县委政策精神,传播有利于振奋群众精神、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力构建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格局。

  (九)多措并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拓宽选用视野渠道,积极构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科学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日常性监督、常态化教育提醒,坚持在从严监督中约束人。遵循人才培养、使用和发展规律,释放和激发人才活力,着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十)加大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强化低保扩围增效,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及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依规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实施临时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十一)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制定《xx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办法》,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充实完善低保边缘人口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规范核对业务流程,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十二)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全面实施“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方式。落实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定期探视走访制度,提升“四个一”照护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监护责任,监护照料协议签订率达100%。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推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全覆盖。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

  (十三)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化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运用,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和服务热线,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十四)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落实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资金,适度增加保障人数。严格落实就业成本和刚性支出扣减、“单人户”施保和低保渐退政策,建立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比对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五)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制定《xx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xx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健全县、镇、村衔接顺畅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方案并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十六)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82张以上,开展居家上门服务不少于780人。实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2个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个村级互助幸福院。落实《张掖市城镇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管理办法》,建设新建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

  (十七)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县养老机构落实等级分类管理措施。制定加强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管理的具体举措。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八)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开展孤残儿童“结对认亲·爱心助养”活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常态化开展“儿童政策进村(居)宣讲活动”,确保各类保障政策家喻户晓。

  (十九)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督促各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法制进校园”“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强制报告制度宣讲”“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制度。实现乡镇未保工作站设立覆盖率100%。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强化培训督导,提升儿童主任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书记县长话未保”活动。

  (二十)加强收养登记规范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落实新修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贯彻落实《关于鼓励省内家庭依法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的通知》。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全国儿童收养便民服务信息系统。开展收养业务能力提升工作,全面落实收养法律制度。

  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二十一)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信息,加大县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关爱力度。

  (二十二)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补短板。贯彻落实新修订的《xx省公墓管理办法》。全面运用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基本殡葬信息数据库,有效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殡仪服务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落实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和《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二十三)推进婚姻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xx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婚介服务机构监管政策、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推进婚俗改革,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月活动。

  (二十四)加强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政策落实“回头看”。贯彻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及民政部门履行成年残疾人监护职责有关政策。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协助市民政局健全完善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信息平台。继续实施“福彩助残”公益项目。

  七、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二十五)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推广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的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开展基层治理创新试点,提炼总结并推广应用一批社区(村)工作法。宣传受民政部表彰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积极做好xx届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

  (二十六)深化基层民主实践。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每个镇创建1个示范村(社区)。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建设,按程序健全完善各类村级社会组织,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村民委员会下设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强化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或社会组织工作联动。按要求及时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推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按要求按季度上传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资料,按时足额发放村社干部报酬。健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积极评选树立基层议事协商先进典型。继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村规民约先进村创建活动。配合做好村(社区)新候选“两委”资格联审工作,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二十七)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出台本级监测方案或制定年度计划,落实《xx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的年度任务。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八、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八)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xx党建信息化平台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星级支部创建。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加大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公益慈善、扶老助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服务xx经济社会发展。

  (二十九)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新出台政策,并做好宣传解读。实施社会组织党建承诺和登记管理信用承诺,督导社会组织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积极宣传非营利法人要求。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

  (三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加大对涉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指导力度。配合财政、税务部门推进落实购买服务、财政税收优惠等政策。以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以民生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开展组织间、区域间经验交流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品牌化建设。开展社会组织星级评估。

  (三十一)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指导社会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理事会建设和协商能力建设,规范换届选举,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指导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更好服务市场发展和创新需要。

  (三十二)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实施《张掖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x年)》,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实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和照料服务,参与纠纷调处和矛盾化解,协助开展社区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十三)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社会组织实施年检、星级评估、财务审计和“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推动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工作。依托社会组织法人库推进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信息管理。持续抓好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九、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三十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和省厅、市局《工作方案》,坚持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行政区划调整政策要求和标准条件,健全部门联审机制,加强调整方案、配套措施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研究论证,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综合指标及评价标准体系,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加强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调整效果监测评估工作。

  (三十五)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宣传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全面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开展乡村地名“全口径”摸排整理,因地制宜开展地名设标和采集上图工作,挖掘地名文化资源和宣传推介,探索建立地名信息平台。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落实备案公告制度。做好标准地名审定和规范使用,规范少数民族语地名拼写工作。建立地名录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提升地名信息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三十六)提升边界治理效能。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及时更换损毁界线界桩。做好边界巡查、维护边界平安,防范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完善边界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加大边界管理法治宣传,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十、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七)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提高慈善领域政务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慈善组织监管,规范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和信息公开。发展规范落实慈善信托备案制度。规范使用“慈善中国”系统,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三十八)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年内建成投运镇社工站4个,全县覆盖率达70%。规范镇社工站服务运行,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督导评估。在有条件的镇、村(社区)开展“五社联动”试点。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交流合作、举办社工考前辅导和继续教育培训,辖区内持证社工培训率达100%。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工职业资格考试。规范使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

  (三十九)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升数据归集质量水平。发挥志愿服务站点作用,探索乡镇社区综合服务“多站合一”运行机制。推动“社工+志愿+慈善”融合发展,打造xx特色志愿服务品牌。

  十一、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四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完善老年人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做好老年人疫苗接种和防疫药品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养老机构就医绿色通道并发挥作用,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加大火化炉、遗体接运车、冷藏和消毒设备等设施购置,提高殡葬应急保障能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居家治疗感染者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调联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冠病毒防治知识和疫苗接种政策宣传。

  (四十一)抓好“放管服”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等综合监管,加强全领域全链条监管。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十五条、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三十三条等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化解民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

  (四十二)加强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法治民政“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见效。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养老、未保、残疾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慈善、殡葬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评估。

  (四十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建设,推广应用“金民工程”和“掌上民政”,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指尖可办”,落实扶残助残、公民婚育、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网站安全和信息数据防护能力。

  (四十四)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和民政统计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加快补齐殡葬服务、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各类统计资料,做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核对,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数据质量。

  (四十五)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符合省市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的可行性方案、建议。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对策研究,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各镇本年度内报送高质量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四十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平安xx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生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综治维稳、信访、反邪教、禁毒和“扫黄打非”等工作。加大民政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各镇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本年度内在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民政工作文选等报刊刊登发表信息不少于1篇。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篇6

   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职责,对标对表《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九民字〔xx〕31号),以六个“聚焦”为主线,坚决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发展,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为开创xx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民政力量。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全市民政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一步一个脚印把发展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进党的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认真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加强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局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审计、督查、专项整治等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完善制度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提升服务大局意识,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3.全力保障民政领域平安和谐。按照“乙类乙管”新形势、新要求,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村(社区)服务管理作用。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做好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信访工作。

  4.优化行政区划调整和提升地名管理。按照“一事一报、分批审核、集中审批”的原则,稳慎实施乡级行政区划调整; 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的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地名管理制度,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完成乡村地名服务省级试点;适时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成县、乡两级边界线联检;建立健全界线界桩数据台账,完善界线标志物管护制度,积极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边界联谊活动。

  三、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5.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深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按照省政府民生实事安排方案要求,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全面落实急难就地临时救助。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推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

  6.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提高残疾人两项补助标准,持续治理补贴发放不及时和错发、漏发问题,推进“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落实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探视巡访工作;持续推进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运营;积极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打造中心城区精神障碍社区示范点。推进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专项行动,实现困境儿童监护评估全覆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攻坚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建立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及时将困难工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

  四、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

  7.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xx年,根据市局下达的养老工作任务有: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民生资金检查审计;落实老年人福利制度,优化孤寡老人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升级,进一步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力度,大力提升县福利院失能失智照护能力,打造县级福利院失能照护专区和失智照护楼、照护单元示范机构1个,配建医务室、护理站1个;全面落实居住区按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市老年助餐点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扩面提质,落实建设农村颐养之家7个和运营补助政策;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6家;根据家庭条件和老年人需求,对1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其中20户为家庭养老型床位);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人数80人次,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竞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快推进智慧养老和医养融合发展。

  8.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加强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打造一批省级示范性服务设施。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巩固拓展殡葬改革成果,持续抓好殡葬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大墓、豪华墓、“阴阳”骨灰盒以及殡葬行风整治。推进“智慧殡葬”项目,提升服务水准。完成全县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项目。协调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无人认领遗体处置长效机制。

  五、深化“五社联动”发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9.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推行村(社区)365天不打烊;进一步规范“村改居”、新设居委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出台《村级民主协商规范》省级标准;持续开展“幸福社区”星级创评和“最美社区工作者”评选;继续推广使用“赣鄱邻里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持续更新完善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

  10.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党的领导, 持续抓好“三同步”工作落实,完善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打造“精品社会组织”。持续实施《xx县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探索研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标准体系。以“三四五”行动为抓手,持续抓好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完善落实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年检年报等制度。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

  11.大力发展赣鄱慈善事业和福彩事业。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活动,规范慈善制度,增强慈善力量,扩充编制、场地和经费。力争全年全市慈善捐赠总量增长20%。积极参加第三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全面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重点推进慈善组织自身规范化建设及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按照“拓展销售渠道、强化营销宣传、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确保福利彩票销售完成本年度上级分配的任务2300万,实现销售总量全市排名有进位,市场份额有提升。完善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优化项目资金分配机制,推进“阳光福彩”建设。

  12.壮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以“五社联动助力一老 一小服务试点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进社工人才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添柱”工程,加速推进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的培育和发展。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体系,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嘉许、保险保障等制度。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志愿服务组织活动。

  13.深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推动成立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县域限额标准范围内,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婚嫁彩礼限额标准,全面补充完善村规民约有关婚丧内容。抓好基层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开展“好理事长”评选表彰和培训活动。建立农村婚嫁彩礼动态监测及结果通报制度。深入开展婚丧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推动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同时,依法做好婚姻登记服务。

  六、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水准

  14.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锤炼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持续打造模范机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全系统创新活力,让干部敢为敢干、基层敢闯敢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最美基层民政人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15.强化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基层民政阵地,充分利用乡镇敬老院(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工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等场所,积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进专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倡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广泛参与,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基层民政服务格局。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民政信息中心建设,加大现代科技成果在民政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殡葬、社区治理等民政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人性化,全力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16.提升民政基础保障能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宣传贯彻《xx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xx省养老服务条例》,扎实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抓好民政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监管、统计工作和政策理论研究。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篇7

   xx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民政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五新四城”“四城两区”战略,深度融入“xx一体化”战略,聚焦打好打赢“发展六仗”,按照“学中力行、稳中求进、严中求实”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民政“三基”职责,以“五化”推进“四个先行区”建设,奋力建设忠诚民政、有为民政、安全民政、规范民政,着力推进现代化新x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打造忠诚民政

  (一)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创新理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省、市、县全会精神,学出忠诚度、学出方向感、学出大情怀、学出执行力。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学习,深学新思想,领悟新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支部集体学、理论学习研讨、领导干部宣讲报告等制度。围绕民政创新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大走访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

  (二)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动态趋势、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防范处置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隐患。

  二、提升责任意识,树立有为民政

  (四)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1.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做好防返贫监测人口与社会救助对象的有效衔接,做到符合条件相互纳入。落实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发挥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做好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专项救助需求推送至相关部门落实其他专项救助帮扶,推进政策制度衔接,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加强xx年全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申报项目有效落实,管好用好支持革命老区各类帮扶资金。

  2.加大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力度。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不低于5000元/年。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优化救助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核算评估办法,赋能全面推进精准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3.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每年度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至少进行1次全面评估,全面落实四方协议签订,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照料,落实“物质+服务”救助服务。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摸底排查,努力推动有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

  4.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规范临时救助程序,优化申请审核流程,用好用足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做好因灾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5.巩固提升社会救助改革成果。推动完善基本生活制度和专项救助政策制度,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三化”创新建设,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以规范化管理为总揽,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社会救助“六个一”工作台账及县乡两级档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以温情化服务为抓手,稳妥有序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拓宽社会救助服务供给覆盖面,提高救助服务办理效率;以信息化手段为目标,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救助服务。

  6.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工作要求,实现救助申请、受理、核对、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全流程线上办理。积极推行微信小程序受理社会救助,稳步提升业务受理数量,以省级核对平台为枢纽,以市级核对系统为支撑,以“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比对为抓手,强化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断拓展经济状况核对应用范围,推动健全大救助信息化平台。

  7.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救助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重点发力,坚决防止“兜不住底”“漏保”等情况发生,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五)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和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年内完成152户适老化改造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开展现场督导,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完成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及适老化改造和县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全力打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2.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实施养老服务中心(点)示范创建,新建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示范中心、3个村(居)养老服务示范点。推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完善独居、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通过社工志愿者,依托社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开展“叫醒服务”“五心服务”等探访关爱服务。

  3.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三、四星机构进行评定,对二星机构进行复核。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院院长培训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家庭养老服务,协调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整合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资源优化范围。强化养老服务真抓实干激励考核,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工作调度机制。

  (六)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至1100元/月,集中养育提高至1500元/月。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督导。引导各乡镇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未保机构服务能力。利用xx市儿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实现儿童关爱服务事项“指尖办”。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地建设,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开展“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对全县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一对一上门探访,开展心理疏导、物质帮扶等关爱服务,及时、高效地解决儿童的实际困难。

  (七)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中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若干措施》,配合组织部门、综治部门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2.规范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贯彻落实任务分解清单。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主题创建活动,选取县城区域1-2个城乡社区探索启动“智慧社区”创新试点,深化xx镇龙井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成果,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指导基层民主自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强化村级权力规范公开运行,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备案制度、村(居)规民约备案和履行机制,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指导督促村(居)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组织部做好“清廉乡村(社区)”建设。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巩固拓展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配合做好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

  4.创新人才队伍培训工作。持续做好全县“领头雁”人才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基层治理“五社联动”“议事协商”“智慧社区”等内容,以“走出去”方式拓展基层带头人眼界格局,创新人才培训方式。

  5.培育基层示范。持续做好全国、全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等推荐申报工作,树基层典型示范,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谐社区”推介工作。指导xx镇龙井村做好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经验提升工作,讲好xx故事。扎实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摸索典型经验。

  (八)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强化示范引领。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动员社会组织聚力“五新四城”“四城两区”“xx一体化”战略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四个小屋”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审核和日常监督机制,从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党组织组建攻坚行动,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继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xx—xx年)》,指导规范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

  2.优化发展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支持等政策。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公众号,打造宣传服务平台。

  3.加强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厘清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抽查力度,健全年检及公示通报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4.规范内部治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指导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强化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推动完善社会组织议事规则、选举程序、监督机制。理顺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秘书处、监事会关系。规范社会组织人事、财务、活动等内部制度。

  (九)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优化区划设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审慎稳妥有序推进xx一体化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健全完善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加强区划调整方案和配套措施研究论证。抓好组织实施和配套措施的落实,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2.加强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地名信息更新工作,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收集及入库。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机制。推动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完成国、省地名图录典志xx部分的编纂年度任务。

  3.建设平安边界。启动第五轮界线联检,配合完成鹤城/芷江、溆浦/洪江、xx/溆浦三条县级界线联检任务。落实xx一体化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深化边界文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全程治理机制,强化边界法治宣传,排查化解纠纷隐患,促进边界地区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十)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细化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完善火化、土葬、用地等相关政策制度。联合文明办、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年底前完成“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整治。联合卫健部门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开展违规搭棚治丧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发展绿色惠民殡葬,加快托底性殡葬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市殡仪馆建设,建成后加挂xx县殡仪馆牌子,科学谋划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早日补齐短板,在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土葬改革试点。

  2.加强婚姻家庭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加强婚姻家庭建设有关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婚俗改革。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结婚登记颁证技能比赛,推动建立特约颁证员制度,普遍开展婚姻机构家庭教育。认真组织参加“三湘拂面来”xx主题宣传,引导群众婚事新办。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要求,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婚姻登记证件电子化应用。探索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建设一批特色婚登服务点。

  3.加大爱残助残力度。规范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项不低于80元/月/人。强化精准管理、主动服务。贯彻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政策,积极开展“精康融合”三年行动计划,指导芙蓉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点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基本服务清单,规范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开展社会保障助残、托养供养助残、康复辅具助残、精康融合助残、慈善爱心助残等“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认真实施康复辅具配置等公益项目,开展康复辅具租赁试点,最大限度服务好有辅具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和残疾群众。

  4.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站作风建设和救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政策,实现救助对象托养在民办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对象未落户安置、落户安置对象未享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动态清零。全面规范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等环节,加大街面巡查、寻亲救助、护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主动救助力度,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行为。用好送返人员信息库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加强返乡安置工作。

  (十一)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1.引导发展慈善事业。开展“99公益日·一老一小”慈善项目。推动完成县慈善会换届。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慈善募集能力。

  2.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发挥优秀社会工作机构、优秀社会工作者、督导人才行业激励作用,分类分级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续开展星级乡镇社工站评选、督导工作,开展基层社工站项目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工专业服务特色亮点,推动基层社工站项目提质升级。完善社会工作管理平台,加强“三区计划”“牵手计划”“五社联动家园助力站项目”等重点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估。指导乡镇基层社工站开展“五社联动”服务模式创新,结合社区互助式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社会工作试点项目,探索“五社联动”本土服务经验。

  3.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加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规范工作。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打造“民政+志愿服务”品牌服务项目。

  4.推进福彩高质量发展。全力配合做好“现代福彩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全票种”新营销,推进“常态化”户外卖场,强化“增机布点”拓宽销售渠道,探索销售辅助终端布点,搭建福彩网络“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发新的年轻购彩群体,突出快乐8游戏营销、宣传、培训和推广,实现福彩销售稳中有进,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190万元,同比增长6%,新增销售网点2个以上,建成福潮店3个,设置公益驿站3个,完成1场区域联销,建设区域官方新媒体个数2个,区域内年销量200万元以上的站点达到3个,持续开展第四季“福彩公益进万家活动”,继续提升福彩品牌形象。

  三、牢守底线思维,建设安全民政

  (十二)守好安全管理底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培训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启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配合做好xx市养老机构安全和质量管理联网监管系统(安联网)建设,实现市、县互通的安全监管“一张网”。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以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精准对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尽最大努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确保民政养老服务机构不发生大面积感染和高重症死亡率。

  (十三)守好涉老非法集资底线。持续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民营养老企业苗头性、倾向性非法集资隐患,确保存量风险清零、增量风险为零。持续开展“黑机构”专项整治,针对不同情形予以取缔关停、引导合法登记等处理。会同县市场监管、住建、卫健、地方金融、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十四)守好资金监管安全底线。规范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强化财务管理,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资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启动养老服务资金项目专项整治。配合做好审计及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强规划监测和民政统计工作,认真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强化监测点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及适老化改造和县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强102项重大工程民政领域任务实施,确保规划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优化统计制度方法,完善统计审核、业务核对衔接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十五)守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底线。扎实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纳入对乡镇及各股室、局二级机构的考核评价内容,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巡察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十六)守好党风廉政建设底线。突出抓好依法行政、重点改革、项目建设与监管、作风纠治及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加强局监督委员会建设,增强监督执纪力量。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廉政约谈、作风督查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案促改,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自觉性。

  (十七)守好舆情风险防控底线。制定《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完善舆情管控应急预案,加大舆情引导及正面宣传报道,提升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深化政务公开,发挥民政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健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内容保障管理办法,创新开展政策解读,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

  四、强化效能导向,奋力建设规范民政

  (十八)始终保持清廉状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提升“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民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社区)和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做清廉干部、创清廉民政”活动,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廉政警示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廉政家访、家属廉政座谈会等活动,着力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细”、抓而不“深”、抓而不“常”、抓而不“准”、抓而不“真”的问题。

  (十九)始终保持高效状态。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闭环化管理,继续落实“周例会、月调度、季讲评”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落实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二十)始终保持团结状态。坚持凭实干实绩选拔贬黜干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好干部标准,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团结的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干部家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民政人才发展机制,推动民政人才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始终保持专业状态。对标对表“发展六仗”任务,强化工作调度,落实“周调度、旬通报、月总结、季讲评”制度,定期通报进度和亮点工作。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实施民政“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制,用活用好《民政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一书,积极推进分层分类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民政行业学法考法、“宪法进社区”活动,编制以案释法案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妥善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推进民政智慧服务水平,推进全省“智慧民政”后续建设项目在xx推广应用。对标对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要求,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上下联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健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坚决守住数据安全底线。推进民政政务服务。积极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婚育、身后”主题“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落实落地。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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