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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处置警情心得

时间:2022-05-31 12:42: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处置警情心得,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疫情处置警情心得

疫情处置警情心得3篇

【篇1】疫情处置警情心得

单警处置突发警情技战术个案评析

作者:姜勇;戴胜

作者机构:江苏警官学院警体部,南京,210031;苏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苏州,215000

来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ISSN:1672-1020

年:2016

卷:031

期:005

页码:105-107

页数:3

中图分类:D523.34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处置;突发;战术要求

摘要:单警处置突发警情的技战术始终是实训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分析探讨典型个案,以实验数据比较不同战术动作的合理性,从而为民警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作出有效应对,避免受到不必要伤害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处置方式.

【篇2】疫情处置警情心得

醉酒滋事警情处置规范

近年来,醉酒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醉酒警情的现场处置,既是一线民警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处置难度较大的警情,为了依法妥善处置此类警情,特制定本规范:
     一、出警警力及携带装备
在处置时应保证警力优势,出警人数与违法人员数量比例应达到二比一或三比一。如属个体醉酒滋事,出警人员应使用相关的处警装备,依法快速处置,防止可能出现的事态变化;
如属群体酒后滋事,出现打、砸、抢等现象,按群体性事件进行处置。出警人员所携带的装备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通讯工具;
2、约束性警械,主要为警绳、约束带等;
3、制服性警械,主要包括警用喷剂、警棍;
4、必要的取证工具,有条件的可以携带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
     二、处置程序
     1、区别对待,依法果断处置。对只醉不闹者,需要给予救助,如帮助送医院、送回家或行为过激时实施适当控制;
对于酒后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应视情况依法、合理使用警械及强制手段,果断快速处置,防止事态演化升级。一般首选语言控制,如当事人不听指令,需要使用警械时,有条件的情况下先行口头警告,警告无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可以使用喷剂、警棍等警械将其制服,并用警绳或约束带将其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2、了解情况,迅速通知当事人亲友或单位领导到场。通过对报案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的询问,了解当事人醉酒滋事经过,当事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并尽快通知其亲友或单位领导到场协助处置。
     3、强化证据意识,做好现场取证。对在场人员做好调查笔录,对醉酒人滋事过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到全程录音录像,保管好录音录像资料,对约束后的醉酒人还可以进行酒精含量测定。
     4、及时紧急救助。对于醉酒人要采取积极的救助措施。对醉卧在街头、路旁、交通通道等危险境地的,应立即将其移开,搬运到安全地带;
对于无法坐靠的,尽量让其侧躺,严禁仰卧,以防窒息;
对于酒精中毒者,要就近送往医院救治,或快速通知120到现场急救。
     5、现场见证登记,保管好醉酒者物品。应尽量保管好醉酒者随身钱包、车辆、手机等物品,当场进行登记,并请现场见证人签字。
     6、约束醒酒,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带到派出所约束的醉酒人应注意做好保护工作,看管场所不要有突出物或锐器,防止醉酒人撞伤碰伤或出现意外。如果醉酒人已经酒醒,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及时了解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附:处置醉酒滋事行为的法律依据
     处置醉酒滋事行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或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袭击人民警察等情形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篇3】疫情处置警情心得

A Case Study on Single Police Tactics for the Disposal of Emergency
作者:姜勇[1];戴胜[2] 作者机构:[1]江苏警官学院警体部,南京210031;[2]苏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苏州215000 出版物刊名: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页码:105-107页 年卷期:2016年 第5期 主题词:处置;突发;战术要求

摘要:单警处置突发警情的技战术始终是实训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分析探讨典型个案,以实验数据比较不同战术动作的合理性,从而为民警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作出有效应对,避免受到不必要伤害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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